紡織工業調整振興規劃主要涉及: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加強技術改造和自主品牌建設;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制定和完善準入條件,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等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優化區域布局;加大財稅金融支持等五個方面。
整體政策措施偏重于長期的行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類似于紡織工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的“精簡版”,意在為行業長期的結構調整與產業升級提供政策指導。短期而言,盡管在第五項中出臺了諸如“提高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1個百分點”、“加大棉花和廠絲收購力度”等短期應急措施,但遠不足以抵抗國內外消費需求下降的趨勢。因此我們認為,該振興規劃的實施需要時間,短期內難見成效。
然而,我們從規劃中依然可以看到兩個亮點:提高了對國內市場的關注度;產業用紡織品或將成為重點扶持子行業。
與2008年11月出臺的“促進輕紡工業健康發展的六項政策措施”不同的是,振興規劃在第一條明確提出“要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市場”,相對于出口,國內消費被提到更為突出的位置,提出“積極擴大國內消費”、“開拓農村市場”等政策導向,提高對國內消費的重視程度。此輪行業調整,標志著2005年以來單純依靠出口拉動行業景氣周期的結束,未來國內消費市場的真正啟動將成為下一輪景氣周期的重要推動力之一。該規劃的出臺,對于指導產業內部結構調整,統籌內外銷比例,有著積極的意義。
該振興規劃的另一個亮點是著重提出要“促進產業用紡織品的應用”,產業用紡織品或將成為行業未來重點扶持的子行業。按最終應用領域劃分,紡織服裝行業可以劃分為以下三個子行業:服裝、家紡和產業用紡織品。產業用紡織品是為各行業服務設計的具有工程結構的紡織品,廣泛應用于航空航天、建筑、交通運輸、高速公路、水利建設、環境保護、醫療等領域,屬于技術密集型的高附加值產品。目前我國產業用紡織品占比較低,2007年我國服裝、家用、產業用三大類終端產品纖維消費量的比重為53:33:14,遠低于歐美國家40%左右的水平;此外,其產品結構也不合理,目前產業用紡織品集中在服裝用非織造布領域,產品附加值也較低;其他高附加值的產業用紡織品開發制造能力薄弱。該振興規劃的推出有利于從政策上扶持和引導產業用紡織品子行業的發展,符合產業升級和結構優化的行業調整方向。目前主營產業用紡織品的上市公司主要有:欣龍控股、福建南紡和神馬實業,盡管為無紡布等產業用紡織品行業龍頭,但產品毛利率較低,2008年業績普遍虧損。此次振興規劃的推出,這些公司將直接受益,有助于它們在提高研發和技術實力等方面獲得政策優惠和扶持。
該規劃中唯一的直接利好,是將“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4%上調至15%”。從2008年8月以來,出口退稅率已累計上調4個百分點。對于行業的判斷,我們依然維持前期觀點:出口退稅率的緩慢提升與行業內外需求的萎縮導致利潤增速的快速下滑相比是杯水車薪,對整個行業的影響甚微;但對于單個出口企業而言,出口退稅率的上調對凈利潤的增厚立竿見影。(安信證券助理行業分析師 趙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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