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竹紡織與大股東重新簽訂水、電、汽供應合同
根據有關規定,福建鳳竹紡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與大股東福建鳳竹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鳳竹集團)重新簽訂《水供用合同》、《電供用合同》和《汽供用合同》,合同期限分別為3年,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由鳳竹集團以不高于本地區市場價格標準繼續向公司供應水、電、汽,其中水、電的供應價格分別保持1.77元/噸、0.55元/度不變,汽的價格由105元/噸調整為130元/噸。預計每年將發生關聯交易約八千萬元(不含稅)。公司與鳳竹集團于2001年6月30日簽訂的原《供用水合同》、《供用電合同》和《供用汽合同》自新合同生效之日起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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