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為“純棉”實為粘膠 消費者狀告商場欺詐銷售
王某在商場購買兩件名牌T恤衫,商標標識注明面料成分95%棉,經過檢測卻發現襯衫70%成分竟為粘膠。王某一怒之下將北京某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該商場雙倍賠償損失800元,并承擔150元商品檢驗費。日前,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王某訴稱,2008年9月2日,我在北京某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購買兩件名牌男士T恤衫,共計人民幣400元。T恤衫商標標識注明面料成分為:95%棉、5%氨綸。我回家穿著后十分不適,皮膚出現紅點、瘙癢等癥狀,后經市紡織纖維檢驗所檢測該T恤衫成分為70%粘膠、28%滌綸、2%氨綸。 原告王某王某認為北京某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正規大商場,竟然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公然欺騙消費者,其行為已經構成欺詐,故訴至法院,要求被告退還商品價款400元、賠償經濟損失400元、承擔商品檢驗費150元和案件訴訟費。 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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