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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土耳其海關和貿易服務部更新了紡織類產品的標簽和纖維成分要求的法規標準。
相較于之前的法規,此次更新主要針對紡織類產品中可能含有的非紡織品的動物原料(如珍珠、真皮、皮革的領子或花邊、羽毛飾品或骨頭配件等)的標簽要求,其中新法規第13條規定,任何紡織類產品中若含有動物原料,須在產品標簽上清楚標明,如標明“包含非紡織的動物原料”。
新法規第13條適用于2016年1月1日之后投放市場的產品,其他法規條款的更新在法規公布后生效。另外,新法規還包括了產品的市場控制和監督,且由政府部門根據海關和貿易服務部于2014年6月12日在官方公報發布的市場監察與控制法規實施。若供應商的產品不符合相應規定條款,則會被給予一段糾正日期;若過了糾正日期產品仍不符合要求,則會被強制進行行政處罰。
為此,寧波鄞州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企業:及時收集和了解新標簽法規的內容要求,嚴格按要求組織生產,加強產品的升級,在日常工作中控制產品風險,密切與檢驗檢疫部門和行業協會的聯系溝通,時刻關注國外各類技術性貿易措施,以降低產品出口風險。 土耳其紡織類產品標簽和纖維有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