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修訂310條紡織品檢驗規定
日前,臺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出公告,10月1日起,將對310個類目的紡織品檢驗規定進行調整。 本次新規定中,除毛巾、寢具及內衣共36個品種維持原檢驗方式外,將毛衣、成衣、泳衣及織襪共310個類目紡織品的檢驗方式進行了修訂。檢驗方式由原先采取監視查驗、工廠取樣的隨時查驗或管理系統監視查驗,改為市場購樣檢驗為主,不符合的將執行工廠取樣檢驗及邊境抽樣檢驗。輸入商品的報驗義務人無須該局核發的任何證明文件即可向海關辦理進口手續,檢驗標準將原CNS15290及服飾標示基準,改為CNS15290,檢驗項目將原品質項目及鑒定纖維成分改為僅檢驗品質項目。 據了解,臺灣地區是紹興縣紡織品進出口往來比較頻繁的地區之一。今年以來,紹興縣與臺灣地區實現進出口達3.3億美元,同比下降5,9%。為此,臺灣地區的紡織品檢驗規定修訂,與紹興縣紡織品貿易密切相關。 “雖然臺灣地區市場并非是我縣紡織品貿易大市場,但紡織企業不可輕易放棄,應及時了解關注其變化,以便更好適應開拓市場。”紹興縣縣商務局有關負責人說。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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