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標簽新規定:動物皮毛紡織品須明示
歐洲議會日前在斯特拉斯堡批準了歐盟制定的有關動物皮毛紡織品標簽的最新規定。 根據此規定,今后任何以動物皮毛材料制作的紡織品都必須在商品標簽上注明其屬性。標明“動物皮毛成分”,以便于消費者鑒別真偽,并提醒有過敏反應者。 歐洲議會還要求歐盟委員會在2013年9月30日前提交一份關于紡織品中含有的染色劑、殺菌劑、納米粒子等化學物質與過敏反應之間因果關系的研究報告。該報告將可能作為未來立法的依據。 據了解,新規定在獲得歐洲議會批準后,還需得到歐盟成員國的正式批準。據歐洲議會發表的一項公報,新規定將在歐盟正式公布此項規定20天后生效。但鑒于更新標簽的需要,紡織行業將有兩年半的過渡時間,以適應新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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