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絨針織品》新、舊標準的比較分析
表3 新、舊標準中變更的引用標準
2 簡化分等規定 在新標準中,將羊絨針織品按內在質量和外觀質量的檢驗結果中最低的一項定等,分為優等品、一等品和二等品,取消了舊標準中的加降一等及三等品分等的規定,便于企業和檢測機構的操作。 3 增加安全性要求的考核 新標準中增加了產品安全性要求的考核,按GB 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強制性標準執行。 4 內在質量指標的變化 4.1 纖維含量允差改為按FZ/T 01053標準執行。 對于純羊絨產品,FZ/T 01053《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識》與《羊絨針織品》舊標準保持一致,但在表述中更為明確,完善。對于混紡產品(含羊絨30%及以上),纖維含量的允差考核時不再區分等級,均為5%。此外也不再對混紡產品中的其他纖維進行限制,解決了目前市場用其他紡織纖維材料和羊絨混紡制作的羊絨產品無標準可依的狀況。 4.2 增加羊絨纖維平均細度的考核。 該項指標僅考察優等品。規定優等品的羊絨纖維平均細度要小于或等于15.5 μm。細度是評定羊絨品質的一個重要指標,直接影響羊絨產品的質量好壞。近年來,為了增加羊絨的產量各地均對絨山羊進行了改良,但是過度追求產絨量的同時卻忽視了羊絨的細度指標,導致羊絨產量增加而,細度卻在不斷增粗的結果。新標準中將纖維平均細度列為優等品的考核指標,正是引導生產廠家逐漸重視羊絨細度,確保消費者購買到真正品質優良的羊絨產品。 4.3 單件重量偏差率 舊標準對不同等級的單件重量偏差率均有明確的規定。而在新標準中,則統一改為按供需雙方合約規定。這更符合現在市場經濟發展的趨勢。此外還統一了檢驗時吸濕平衡的溫度(20±2)℃和相對濕度(65±4)%。 4.4 頂破強度的考核指標發生了變化 在舊標準中,精梳產品的頂破強度考核指標統一為225 kPa(2.3 kgf/cm2),而新標準則按支數高低進行細分,規定支數大于48 Nm的,其頂破強度應高于196 kPa(2.0 kgf/cm2),支數在48 Nm及以下的精梳產品應高于225 kPa(2.3 kgf/cm2),即降低了高支數產品的頂破強力指標。一般來說在相同條件下,支數高的紗線斷裂強度要低,所以織物的頂破強力也要稍低一點。近年來,隨著人們對穿著舒適度要求的增加,高支數的輕薄保暖的羊絨內衣紛紛出現,若采用原標準對該產品進行考核時,該項指標往往不能達標。因此,新標準的修改符合羊絨產品發展的實際情況。 4.5 松弛收縮改為松弛尺寸變化率 該指標只在名稱上進行了改變,在考核指標及考核方法上沒有變化。 4.6起球測試方法有所調整 舊標準中對起球測試的規定是“起球試驗按GB 4802.3執行,精梳產品翻動4 h;粗梳產品翻動2 h”。但由于箱體實際轉速為(60±2)r/min,那么對于精梳織物最大與最小轉數偏差就能達到[(+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