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TCC 測試方法 133-1999 耐熱染色牢度:熱處理
5.6評估污度的灰度計。(見12.8)
7.2材料的測試試樣如果以前受過任何熱處理或烘干處理在測試之前必須經過以下處理。(在20±2℃的 溫度下暴露于相對濕度65±2%的空氣中) 7.3加熱儀器的底部必須用耐熱板(見5.2、12.3.)羊毛法蘭絨(見7.3、12.3)和干燥的未染色的棉布(見5.4、12.3、12.4)覆蓋。 |
查看所有評論
錦橋紡織網—資訊頻道> 紡織標準>正文 AATCC 測試方法 133-1999 耐熱染色牢度:熱處理
查看所有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