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纖維的本質及檢測、標注現狀
3.目前是否有竹纖維檢測的方法? 就竹原纖維而言,這種天然的經過機械工藝獲得的纖維,是可以通過顯微鏡的方法鑒別出來的,作為韌皮纖維,纖維縱向有橫節,制成的織物類似亞麻制品,具有較硬的手感。而對于竹漿纖維,因為其工藝類似于粘膠纖維,沒有比較好的方法鑒別其為竹漿纖維,也就是說目前國內外沒有竹漿纖維的檢測標準,檢測手段較為滯后,目前只能鑒別為纖維素纖維的大類。 4.國內外對于竹纖維的標識和標注要求是怎樣的? 在美國,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USFederalTradeCommission)要求對于竹漿纖維,必須標注為“rayon”(或者也可能是lyocell),而不能標注為“bamboo”;對于竹原纖維(纖維確實是從竹子的莖部浸洗脫膠獲得的)可以使用“bamboo”。目前,一些團體建議使用“rayonfrombamboo”的標簽,前提是必須證明纖維確實是從竹子獲得。但是目前這個證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為一旦bamboo變成rayon后,沒有辦法鑒別其是bamboo。因此,如果制造商想要使用“rayonfrombamboo”的標簽,必須提供足夠的證據追溯到供應鏈的最末端—植物來源。 在加拿大,按照紡織品標簽法和紡織品標簽及宣傳規則規定,“bamboo”不是一個被認可的纖維屬名,除非竹纖維是通過機械的工藝從天然竹纖維中獲得。從再生的纖維素中獲得的纖維屬名為“rayon”,但是不同的工藝可以加注不同的名稱,例如viscoseprocess獲得的纖維,纖維屬名可以為“Viscose”或“Viscoserayon”;改性的“Viscose”工藝獲得的具有高濕模量的纖維屬名為“modal”或“modalrayon”;溶劑擠壓工藝獲得的纖維,且沒有化學半成品的,纖維屬名為“lyocell”或“lyocellrayon”。因此,當“化學rayon”纖維來源于竹纖維時,纖維屬名必須首先標注為“rayon”,參照紡織品標簽及宣傳規則,后面可以加上“frombamboo”,例如“viscosefrombamboo”或“rayonfrombamboo”。 在我國,相關標準中目前也沒有“竹漿纖維”的屬名規定,FZ/T01053-2007中規定,可以標注為“新型天然、再生纖維”,必要時,還需要提供證明或驗證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