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物和蠟燭在REACH法規中的爭議
2008年6月1日起直至同年12月1日是REACH預注冊階段,在這6個月之間,所有需要履行REACH下注冊義務的物質需要通過ECHA的REACH-IT平臺進行在線預注冊。成功完成預注冊的物質方可享受此后的過渡期。 自預注冊開始,很多化學產品由于其組成復雜,根據REACH法規下的定義界定起來很困難,出現了對部分化學品在REACH下的歸屬和義務,企業和主管機構意見不同,歐盟各國各持己見的情況。時至今日仍然存在爭議。這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化學品有:聚合物、蠟燭。 (一)聚合物之爭議––是否需要注冊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sationandRestrictionofChemicals,歐盟化學品的注冊、評估、授權與限制(REACH)”法規,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實施。法規的目的是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減少脊椎動物試驗,與歐盟在WTO框架下的國際義務相一致。法規要求化學物質(除非被豁免)年產量或年進口量超過1噸的企業需要向歐盟化學品署(ECHA)提交注冊。法規中對聚合物的規定如下: 第6條第3款:如果滿足下列兩個條件,聚合物的任何制造商和進口商應為尚未由供應鏈上行為人注冊的單體物質或任何其他物質向化學品管理局提交注冊申請: 1.如果組成聚合物的以單體單元和化學鍵合物質形式存在的此類單體物質或其他物質的質量分數大于或等于2%; 2.如果此類單體物質或其他物質總量大于每年1噸,即聚合物本身不需要注冊,但需要注冊其達到濃度和噸位閾值的單體。 對此,歐洲聚合物生產企業認為單體經過反應后已經轉化成聚合物,注冊產品中幾乎不存在的物質并不合理,并且對單體的注冊也可能泄露商業機密,由此對該條規定發出質疑。 2009年1月27日,在盧森堡舉行的歐洲法院(ECJ)公開聽證會上,四家化學公司的律師就REACH法規要求在聚合物中的反應單體必須注冊的做法是否合理與歐盟機構進行辯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