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用語翻譯問題
翻譯任何一門學科都有其特定的專業術語,即通常我們所講的“行話”。而“行話”是在實際工作中慢慢形成和固定下來的,但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表述。譬如我們通常講的“服裝廠”,許多人喜歡采用套用式翻譯,將其譯成“Garments factory”,雖然不算錯,但美國人一般稱之為“manu facture of wearing apparel”。通常一看到“經紗”或“經線”,我們腦子里會馬上出現“warp”一詞,雖然對,但如你跟法國人做生意,“經紗”一詞往往用“chaine”來表述。大多數國家將“丙烯酸”英文譯成“Acrylic”,但比利時等周邊國家喜歡用“Acrylique”一詞。 翻譯“行話”還要注重形聲詞的表達。如:“voile”譯成“巴厘紗”,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講的“玻璃紗”;“boude yarn”譯成“波形線”;“mohair yarn”譯成“馬海毛紗”。 筆者認為,“行話”翻譯必須按其“行話”的特殊表述,不應憑主觀臆斷。如“有光毛紗”一詞,翻譯時不能一看到“有光”就將其譯成“bright yarn”,而應譯成“luster yarn”;如“lively yarn”一詞,英譯漢時,你可能第一感覺是想譯成“活潑的紗”,其實應譯為“縐縮紗”,如果你漢譯英將“縐縮紗”譯成英文,決不能想當然地譯成“shrink age yarn”。“人造棉”一詞我們用的頻率較多,國外流行稱之為“spunrayon”。 我們通常講的“精紡毛紗”和“粗紡毛紗”的翻譯要避免中國式的英語翻譯,前者應譯成“worsted yarn”,后者則譯成“wollen yarn”;“多色線”和“花色線”不能譯成“multicolour yarn”或“colourful yarn”,而應譯為“space dyed yarn”。 翻譯是一種再創造的系統工程和學科,其譯法奧妙很多,但多圍繞“信、達、雅”標準展開的。比如裝飾布經常用的“麻棉混紡織品”,大多數書刊上都表述為“ramie/cotton blending textile”。筆者認為,這種譯法不妥,首先表現在中文的表述有其自身的缺陷。因為“麻棉混紡”在家紡裝飾布用得很廣,如果給國外客戶介紹或用傳真、E-mail等通訊手段表述,國外客戶就會感到很茫然,不敢輕易與你簽訂合同。一般而言,國外客商除了需要提供樣布外,還要求了解樣布的組織成分,如果我們只說是&ld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