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1年度進口核定公司經營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特急 根據《進口商品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和各地方及中央企業對進口工作的要求,外經貿部于2000年下發了《關于公布2000年國家進口核定公司經營管理商品經營企業名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2000]外經貿管發第250號)。為保證重要商品進口工作的順利開展,維護良好的進口經營秩序,外經貿部將繼續按照優勝劣汰、動態調控的原則,結合2001年進口經營管理工作的需要,受理鋼材等5種商品已核定企業的復核申請和未核定企業的新報申請(以下將上述兩類企業統稱為"申請企業"),并在審核后公布2001年度的核定企業名單?,F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外經貿委(廳、局)(以下簡稱"各地方外經貿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申請企業的初核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
對申請企業填寫的"核定資格申報表"(表格式樣見附件)進行審核,確保企業申報內容的真實性; ?。ǘ?
對新報申請企業進行初步篩選,報外經貿部的新報申請企業家數每項商品不得超過3家; ?。ㄈ?就本地區2001年的核定工作提出意見,并將申請企業的書面申請報告一并報送外經貿部; ?。ㄋ模?按照"核定資格申報表"的格式將本地區企業申報情況制成一張統一的表格,并以電子數據形式報外經貿部(詳細要求見本通知第六條規定)。 二、
各地方申請企業應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本地方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開展申報工作。申請企業應向地方外經貿主管部門提供如下材料:書面申請報告、核定資格申報表、企業工商營業執照、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等。外經貿部不直接受理地方企業的申請。 三、
申請企業是國務院大型企業工委下屬中央企業的(以下稱"中央企業"),應將企業書面申請報告、核定資格申報表(書面形式)、企業工商營業執照、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等材料報送外經貿部。同時將核定資格申報表以電子數據形式報送外經貿部(詳細要求見本通知第六條規定)。 四、 由外經貿部根據250號文規定核準備案的中央企業下屬二級公司,也應填寫"核定資格申報表",經所屬中央企業審核無誤后,按照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由所屬中央企業以書面和電子數據兩種形式報送外經貿部。 此次暫不受理新的中央企業二級公司備案申請。 五、
凡在本通知發布之前向我部提出的申請,請統一按照本通知的規定重新申請辦理。 六、
請各地方外經貿主管部門及有關中央企業在2001年4月20日前將本通知規定的書面材料報送外經貿部(貿管司),并在2001年4月16日前將本通知規定的電子數據(即填寫完的"核定資格申報表")以附件形式發送到chenwj@moftec.gov.cn電子郵箱,過期不再受理申請。為加快工作進度,發往上述郵箱的電子數據必須嚴格按照表格說明來填寫,且必須是EXCEL文件格式。建議各單位從中國國際電子商務網(www.ec.com.cn)"重要通知"欄內下載"核定資格申報表"空白表格格式并在其上直接填寫,審核無誤后發送到指定郵箱(聯系人:陳文津,電話:010-65197438,傳真:010-65197952)。 特此通知。 附件:核定資格申報表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