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取消紡織品被動配額2001年第一次協議、公開招標未交中標保證金企業投標資格有關事項的通知
來源:錦橋紡織網
發布時間:2001-3-9
根據外經貿部《出口商品配額招標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出口商品配額招標委員會《關于2001年度紡織品被動配額招標公告》的有關規定,對于公開招標,中標企業必須將同一招標批次的各類別中標配額的中標保證金一次性交齊,不允許中標企業放棄部分中標類別的配額而只繳納部分中標類別配額的中標保證金。對未按規定將某招標批次全部中標類別配額中標保證金匯到指定帳戶或匯款不足的企業,招標委員會將取消其該招標批次所有中標類別的中標配額(包括已交納保證金的協議招標中標配額。對于已交納協議標相應類別全部或部分中標數量100%中標金的企業,該企業協議標該類別相應全部或部分中標數量可繼續使用。)和所有中標類別兩年的投標資格
。對于協議招標,對逾期未繳納或未能足額繳納某類別中標保證金的企業,招標委員會將取消其相應類別當年中標數量以及今后兩年的投標資格。
現將紡織品配額招標辦公室統計的未按時足額交納中標保證金企業名單及有關數據予以公布(見附件),如企業對招標辦公室的統計結果有異議,可在2001年3月20日16時前憑已交保證金的財務單據及中標保證金交款憑證(企業留存聯)通知招標辦公室復核。
經復核未按時足額交納中標保證金的企業,按照前述規定將被取消2001年度和2002年度相應類別紡織品配額投標資格,同時取消并收回這些企業2001年度相應類別紡織品中標配額。 特此通知。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2001年3月1日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