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正式公布《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附條例全文)
來源:錦橋紡織網
發布時間:2001-8-13
新華社今天全文播發了國務院總理朱(金字旁容)基簽署的第314號國務院令,公布了《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 條例共5章39條,包括總則、棉花質量義務、棉花質量監督、罰則、附則。制定本條例是為了加強棉花質量的監督管理,維護棉花市場秩序,保護棉花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 條例強調,嚴禁棉花經營者在收購、加工、銷售、承儲等棉花經營活動中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違反此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棉花質量監督機構沒收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棉花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同時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條例還規定,國家實行棉花質量公證檢驗制度。由專業纖維檢驗機構按照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對棉花質量、數量進行檢驗并出具公證檢驗證書,公證檢驗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所需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列支。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