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棉花交易市場關于商品棉上市有關問題的公告
根據2000年9月全國棉花交易市場給各會員下發的《2000年度組織商品棉上市交易的基本思路》,結合近半年的商品棉上市的實際情況,現將商品棉上市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商品棉的概念
商品棉是區別于有國家政策支持的棉花概念,指會員或客戶(上市企業)已擁有所有權的各年度各等級的鋸齒棉。申請上市商品棉數據至少包括:上市企業及委托的會員單位、承儲倉庫、產地、批次、件數、公重、等級、年度、起報價、是否有鐵路線等。2000年度以后的商品棉應提供馬克隆值。如已公檢,則應提供公檢證書(復印件),注明公檢單位。客戶想上商品棉,應委托會員進行代理。
二、數據提供的時限性
上市企業原則上應在預上市前5個工作日以報表(加蓋公章)形式交送全國棉花交易市場。上市企業應對數據的準確性負責,提供的數據應在半年內有效。
三、起報價
起報價是上市企業對上市商品棉預計的保守價格。起報價在商品棉上市前由上市企業確定,交易市場提供參考意見,一旦推出上市,則不得更改。
四、商品棉上市的方式
采用國家儲備棉的競賣方式,上市企業可以決定按批賣,也可以按捆賣(每捆數量由企業自行決定),由交易市場提前兩天通過全國棉花信息網公開發布即將競賣的商品棉信息。
成交后,交易市場當場輸出《全國棉花交易市場棉花購銷合同》(如上市企業沒有提前聲明,合同條款則使用通用版),并作合同見證,同時暫扣履約保證金。按目前的做法,買受人的貨款直接打到出賣方,并聯系購棉事宜。
五、費用規定
上市企業在推出商品前,在核定起報價時應充分考慮商品棉出庫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成交價中應已包括裝上汽車前的所有費用,上市企業不允許再收取搬倒、翻垛等其他任何費用。
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實行對成交雙方按15元/噸(其中含5元返還)收取交易手續費。未成交的商品棉,對上市企業暫不收費。
六、違約責任的處理
全國棉花交易市場根據《全國棉花交易市場交易規則》,實行合同保證金制。交易的雙方,必須按照規定交納一定的保證金,以督促合同的履行。如有一方違約,交易市場負責按合同規定將違約方的違約金劃到相應對方。
質量糾紛。上市會員對上市的商品棉的質量負責到底。違約責任則按《全國棉花交易市場交收辦法》執行。
七、具體步驟
1、上市企業應聯系交易市場的某一會員,雙方簽訂協議,委托其代理商品棉上市。
2、會員向交易市場提供有上市企業加蓋公章的《商品棉上市競賣表》(見附件,復印室有表樣),由會員單位的交易員并簽字。
3、有條件的會員在提供競賣表的同時,同時提供內容軟盤,或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到交易市場。
4、其它具體問題,可以來電來函聯系。
商品棉上市具體聯系人:余陽;電話:88087031,88087041;傳真:88087040;電子信箱:spm@cnce.com。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