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2000年紡織品被動配額第二次決分的通知
根據外經貿部《關于鼓勵企業用好紡織品被動配額若干事項的通知》([1999]外經貿管紡函字第241號)的有關規定,2000年度紡織品被動配額的第二次決分,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外經貿委(廳、局),哈爾濱、長春、沈陽、南京、武漢、西安、成都、廣州外經貿委(廳、局),新疆建設兵團外經貿局(以下簡稱各地)和各有關中央管理的外經貿企業(以下簡稱各中央企業)1999年度配額1999年1月1日-2000年2月29日對設限地區的出口業績進行分配?,F將2000年度對雙邊紡織品協議國家(美國、加拿大、歐盟、土耳其、挪威)紡織品被動配額第二次決分方案下達給你們(詳見附件一)。2000年度紡織品被動配額預分數量和第一次決分數量已全部納入本次決分方案。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二次決分的配額類別范圍 本次進行配額決分的類別為2000年度不實行招標和總量控制、自主申領的類別,以及部分停止自主申領的類別。2000年度停止自主申領類別清單見附件二。 二、第二次決分配額數量的計算方法 (一) 第二次決分配額數量的計算公式為: 1、2000年度第二次決分各地方企業配額數量=決分系數*各地方企業1999年度配額1999年1月1日-2000年2月29日對設限地區出口的清關反饋數量。 2、 2000年度第二次決分各地方配額數量=各地方本地區企業第二次決分數量之和-決分系數 *[各地1999年9月30日后11月30日前上交配額數量(不含生產企業上交數量)的10%-1999年11月30日后12月31日前上交配額數量(不含生產企業上交數量)的20%-1999年底浪費配額數量的30%]。(浪費配額數量指各地1999年分配的未上交,也沒有簽證的配額數量及已簽證但截止2000年2月29日未清關的數量。) 3、各中央企業第二次決分數量=決分系數*[各中央企業1999年度配額1999年1月1日-2000年2月29日對設限地區出口的清關反饋數量-各中央企業1999年9月30日后11月30日前上交配額數量(不含生產企業上交數量)的10%-1999年11月30日后12月31日前上交配額數量(不含生產企業上交數量)的20%-1999年底浪費配額數量的30%]。(浪費配額數量指各中央企業1999年分配的未上交,也沒有簽證的配額數量及已簽證但截止2000年2月29日未清關的數量。) (二) 輸歐盟5H、土耳其和挪威各類別決分數量的確定。 因輸歐盟5H、土耳其、挪威各類別只能獲得全國總的清關反饋數量,因此本次決分以各地(各中央企業)1999年度某類別簽證量乘以全國該類別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2月29日清關反饋數量與全國該類別1999年度簽證總量的比例,并按照本條第(六)款原則調整后,作為各地(各中央企業)清關反饋數量。 (三)輸歐盟161類配額第二次決分數量的確定。 輸歐盟161類決分方案中包括下列內容:決分系數、第一次決分數量、本次清關反饋數量、第二次決分增量、第二次決分數量。決分系數與第一次決分系數相同。本次清關反饋數量為各地方和中央企業2000年1月14日至2月29日各企業(不包括外資企業)清關數量。第二次決分增量以本次清關數量乘以第一次決分系數確定。第一次決分數量與第二次決分增量相加后得到第二次決分數量。各地方應僅按第二次決分增量在本地區企業間進行分配。(第二次決分前以各種形式下達的或同意放行的數量均已包含在本次決分數量中)。 (四) 輸歐盟159類配額第二次決分數量的確定。 1、輸歐盟159類配額決分系數的確定 輸歐盟159類決分系數=輸歐盟159類2000年該類別取消自主申領后配額剩余數量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2月29日1999年度配額全國清關量(不含外資企業) 2、輸歐盟159類配額各地方(中央企業)第二次決分數量=決分系數*各地方和中央企業1999年度配額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2月29日本地區各企業(不含外資企業)清關數量。各地方應僅按第二次決分數量在本地區企業間進行分配。 3、 “2000年度輸歐盟159類停止自主申領前已簽發出口許可證數量表”(見附件三)中的配額數量應分別列入各企業名下。請各有關簽證機關在電腦中對這部分數量進行核對,在調整口將未輸入的數據輸入電腦,已輸入電腦的數據不再重復輸入。這部分數量不包含在第二次決分數量中,不需要向外經貿部反饋。 4、 對停止自主申領后以便函形式下達的調劑配額數量,由于各簽證機關已從調整口輸入了這部分,因此這部分數量未包含在此次決分數量中。未將這部分配額數量的二次分配數量反饋給外經貿部的簽證機關,須及時反饋。 (五)本次決分系數與2000年度第一次決分系數相同。 (六)各地(中央企業)1999年度配額1999年1月1日-2000年2月29日對設限地區出口的清關反饋數量(歐盟5H、土耳其、挪威的清關數量的確定見本條第二款)為各企業(不含外資企業)清關反饋數量(不含工業家配額和柏林博覽會配額反饋數量;歐盟5H、土耳其、挪威的清關數量的確定見本條第二款),減去1999年生產企業及名牌配額分配數量(僅對1999年獲得生產企業配額、名牌配額的企業進行此項扣減)。 三、請各地、各有關中央企業將本通知轉發下屬出口企業。 四、外資企業配額分配方案另行下達。 五、請EDI國際貿易服務中心將決分方案輸入電腦,以電子方式下達各地;各有關中央企業、外貿中心決分方案以書面形式下發。為方便各地分配管理,各地方企業2000年度紡織品被動配額第二次決分數量參考明細表(見附件四)將由部EDI中心與2000年度紡織品被動配額第二次決分方案一并下達。請各地方于5月1日前將2000年度紡織品被動配額第二次決分反饋方案以電子方式報外經貿部備案,反饋文號為20YF3。各地方在接收到部EDI中心正確備案反饋后方可出證。 新疆自治區的2000年度紡織品被動配額第二次決分方案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屬企業第二次決分數量。深圳、廣州、上海、福建外貿中心的2000年度紡織品被動配額第二次決分數量包含在其所屬簽證機關的第二次決分數量之中。西藏、長春、南京、成都四口岸的2000年度紡織品被動配額第二次決分方案以書面表格下發,電子數據同時下達至其代簽證機關。 六、各簽證機關應嚴格按照本通知下達的2000年度紡織品被動配額第二次決分方案為有關企業簽發紡織品出口許可證。 特此通知。 附件:如文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2000年4月11日 附件: 2000年取消總量控制、自主申領管理的配額類別清單 美國:219、659-C 加拿大:CA31A、CA32A 歐洲:159、161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