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土紡織品貿易及紡織品貿易協議
一、中土雙邊紡織品貿易 紡織品貿易是雙邊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據中國海關統計,1996年中土雙邊紡織品貿易額為1.4億美元,1997年為1.5億美元,1998年全年為1.26億美元,其中出口1.19億美元,進口0.07億美元。分別占同期雙邊貿易總額的28%、24%和20%,是促進雙邊貿易發展的重要產品。自1995年至1998年9月,我與土耳其累計雙邊紡織品累計貿易額約6.3億美元,我順差約5.2億美元。 由于協議配額數量有限,中方對土紡織品、服裝出口從設限前1995年的2.2億美元大幅度下降到設限后1996年的1.2億美元和1997年的1.4億美元,與1995年相比,下降幅度分別達到45%和36%。中國對土出口的紡織品和服裝占土紡織品、服裝總量的份額也從設限前1994年的6.84%和1995年的9.59%降至設限后1996年的5.39%和1997年的4.57%。1996年和1997年中國對土出口的配額類紡織品占中國對土出口紡織品總量的比例分別高達71.7%和69%。 二、雙邊紡織品協議簡況和執行情況 1996年1月1日起,土耳其與歐盟結成關稅同盟,土方據此要求對中國出口到土的紡織品設立配額限制。經過數輪磋商,中土雙方于1996年7月17日在北京簽署了雙邊紡織品協議,中土雙邊協議參照了中國與歐盟雙邊紡織品協議的總體框架。1998年12月中土又簽署了中土紡織品新協議,新協議于1999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為一年。協議中9個相對緊俏且對我方有重要出口利益的類別基本保持了中土原協議的較高增長率。 通過雙方的共同努力和合作,從協議簽署至今,協議的總體執行情況較好,保證了雙邊紡織品貿易的順利進行。但這其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主要是有限的配額數量不能夠滿足雙邊貿易的實際需要,特別是一些紡織面料類別配額,盡管其配額數量已在新協議中獲得了一定程度的增長,但供求矛盾仍然很大,嚴重限制了中國對土紡織品出口的發展。 設限類別 設限類別基本參照中歐紡織品貿易協議(MFA協議)的產品設限范圍,共41個類別,1999年配額數量限制水平詳見附件。 靈活條款及年增率 基本參照中歐紡織品貿易協議(MFA協議)有關規定。 再出口 基本參照中歐紡織品貿易協議(MFA協議)有關規定。 入世條款 一旦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中歐紡織品貿易協議(MFA協議)失效前成為WTO組織的成員,則實行的有關限制應在WTO的服裝及紡織品協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WTO議定書的框架內分階段取消。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