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計委等4部門發出關于當前棉花購銷若干問題的緊急通知
11月3日,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發出“關于當前棉花購銷若干問題的緊急通知”,內容如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有關部門: 目前,新棉收購已進入旺季,收購進度快。但也存在一些急需解決的問題。主要是,由于一些地方私商棉販爭購棉花,致使收購價格急速攀升,大大超過合理價格水平,市場秩序比較混亂,棉花質量管理有所放松。這樣發展下去勢必引起我國棉花生產的大起大落,既不利于農業結構調整的正常進行和農民收入的穩步增加,也不利于我國紡織行業的扭虧和紡織品出口競爭力的提高。為此國家加大了國家儲備棉的拋售量,積極滿足市場需要、平抑市場價格。為維護棉花市場秩序,保證市場供應,經報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級計劃、物價管理部門,要切實采取措施積極宣傳棉花供求和價格形勢,正確引導棉花生產和流通,堅決制止各種棉花價格壟斷行為,維護公平交易和正常流通秩序。 二、各級供銷社,要加強對棉花企業的指導和監督,堅持順價銷售原則,堅持“一試五定”的棉花收購操作規范,確保棉花質量和新棉購銷不發生虧損。各地棉花企業必須切實提高服務質量,為棉農售棉提供方便。 三、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迅速組織專門力量,對未經資格認定擅自收購、加工棉花的,尤其是無照個體棉販,要嚴厲打擊、堅決取締,嚴禁私商棉販入市收購。嚴肅查處棉花摻雜使假等行為,嚴禁生產、銷售和使用國家禁止的小軋花機、土打包機。 四、各級農業發展銀行,要加強信貸管理,繼續貫徹順價銷售政策,嚴格按照“以銷定貸、以效定貸”的原則發放貸款,對哄抬價格收購棉花的企業不得發放貸款,新疆自治區農業發展銀行分行要嚴格依據自治區政府制定的收購指導價發放貸款。嚴格控制費用貸款,棉花的調撥銷售貸款必須按照農業發展銀行總行規定的條件和審批權限掌握發放。 轉載本網專稿請注明:"本文轉自錦橋紡織網" |